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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学者研讨社会改革与创新

2013-11-27

11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十八届三中全会社会领域改革与创新研讨会,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专家学者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作了解读和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冯惠玲教授、中心首席专家袁卫教授与有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出席研讨会。

冯惠玲常务副校长指出,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改革的日益深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和谐稳定是党和国家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是一项既具有基础性也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工程。

结合参与社会治理领域改革政策制定的体会及社会关注的议题,专家学者对于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展开研讨。

社会与人口学院李路路教授指出,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转型进入一个新时期、新阶段的必然反映,其实质是从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上下结合、国家与社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这一社会体制领域中的重大发展,不仅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等领域的改革,更需要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模式转变,正确处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既维护改革和发展所需的社会秩序,又最大程度地增强社会发展的动力。

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自下而上“摸着石头过河”的时代走向自上而下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进入成熟、定型的时代已经到来。新时期,社会领域应当且可以成为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十个方面对社会保障改革作出部署,将推动社会保障与制度体系走向成熟、稳定、可持续发展。他同时指出,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后做出的战略选择,对此不宜误解、误读。

法学院陈卫东教授指出,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在人权保障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应理性看待劳教制度的历史存在,重视后劳动教养制度时代的法律应对,妥善处理原本属于劳动教养范围内的行为。劳动教养废除之后,扩大犯罪概念必然会对公民权利造成一定的威胁,对此,应当积极探索轻刑化的刑事制裁措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方面出台诸多重大政策,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郑风田教授认为,这不亚于“第二次土改”。如何保证这些重大政策真正落地,释放出更大的政策红利,让农民普遍受益,需要主管部门出台更精准的配套政策。他提出,需要通过细化政策落实手段及实行委托第三方的“飞行”政策评估跟踪,防止政策悬空,或者被选择性执行。

教育学院周光礼教授谈到,通过教育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新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教育领域改革的论述包括四个方面: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的政策目标是质量与公平;改革的路径是综合改革;改革的重点是破除“四化”,即教育的行政化、功利化、精英化和过度化。

国际关系学院杨光斌教授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涉及的改革范畴之全面、深刻、细致,超乎预期,当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急需“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达”。他指出,“回应”社会诉求是民主的核心,要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达到有效治理,在治理民主的过程中实现“中国梦”。

社会与人口学院翟振武教授对“单独二孩”政策出台背景与实施影响作了分析。他指出,单独生育二孩政策是对计划生育政策重大的战略性调整,是相对更为平稳、渐进、逐步、可控的方案。这项政策能缓解老龄化程度和过程,但无法改变中国老龄化的趋势,其并非人口政策多年来调整完善的第一个环节,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环节。人口政策的调整既要有前瞻性,又要顾及历史和现实,既要考虑数量,也要考虑结构,既要考虑宏观,也要考虑微观,应该随着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完善调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研讨会上,依托中心重点建设的学术支撑平台,中心学者作了十八届三中全会舆情分析,对公报内容、民众重点关注领域及关注群体特征等进行深入解读,并现场演示了如何针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利用互联网传感器技术、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进行政策解读和决策支持,探索新的大数据驱动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自2011年起开始酝酿、培育,并于2012年9月19日正式成立。作为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旨在有效汇聚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开展协同攻关,共同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核心能力提升,力争建设成为社会治理领域体现国际水准的“中国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