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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8年项目申报和2012-2014年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07-03

各项目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2016-2018年项目申报和2012-2014年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直属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和高校发展长效补助机制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教育部将于近期入校进行项目现场评审与检查。现就以上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学校确定于7月8日-9日(下周二、周三)在电子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号及申报网址将于7月7日之前通知各项目单位。

请各项目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确保专人负责,联系人在项目申报及教育部来校现场评审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

重要提示:项目绩效指标是项目能否通过评审以及立项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单位认真填报。

二、检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检查通知,请各项目单位确定检查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在教育部来校现场检查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

请各项目单位于7月7号下午5:00前提交2012-2014年度各项目自评报告(2014年度项目自评报告已提交,此次无需提交)、检查指标体系表、建设成效统计表的电子版请提交至ruc211@ruc.edu.cn,纸质版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提交至专项办(明德主楼1119房间)。

2012-2014年度各项目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成效,请详细撰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检查指标体系表和建设成效统计表见附件二。

发展规划处

2015年7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一 改善办学和长效机制检查工作要求.doc

点击下载:附件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