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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绩效奖励基金”的通知
2015-10-12
各项目单位:
为强化学院在一流学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学院多做实事、多出成果,特别设置“绩效奖励基金”,先到先评。“绩效奖励基金”采取“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模式,由学院自主提交申请,经专家小组评议,在基金的总额度范围内优先支持资金需求迫切、预期成效显著、能够产生标志性成果的项目。
本着“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有申报意向的项目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提纲见附件)和电子版。对于经专家组评议通过的项目申请,我办将及时通知项目单位并协助办理后续的立项启动工作,经立项后的“绩效奖励基金”务必于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报销工作。
请项目单位务必于2015年10月20日前将“绩效奖励基金”申报书提交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明德主楼1119),电子版发至邮箱ruc211@ruc.edu.cn。如有疑问,请致电专项办电话82509630。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绩效奖励基金”申报书(提纲)
一、建设内容
说明申报“绩效奖励基金”的建设内容和具体用途,并且列出各个建设项目的所需资金。
二、预期成果
说明资金使用的预期成果以及可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