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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要更加注重协同创新

2012-05-10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 顾海良

  党的十八大在论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时,提出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新要求。实现这一新要求,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更加注重协同创新”为基本方法和路径。

  高度关注方向的选择。在方向选择上,要充分体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国家需求的紧密结合,达到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深度聚合;要充分展示理论视阈和实践需要上显著的广度和深度,在现实、理论与历史的结合中,在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与人类文明进步的联结上,有新的突破、新的创造;也要充分拓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和学科体系中具有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方向的特质。

  发挥学科上的集群功能。破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单独的既定学科试图解决社会整体性重大问题的困难,破解学科的局部性与对象的整体性的矛盾,探索多学科结合的路径,实现跨学科的实质性融合,提升解决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能力和水平,提升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及其体系建设中的理论自觉、理论自信和理论自强。

  凸现方法上的集约优势。协同创新在本质上就是以问题研究为中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问题研究为主体组织学科队伍和组合研究方法,突出深入社会、深入民众、深入实践的“田野”研究过程和方法。要建立一批农村、企业和社区的试验基地,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真正地贴近、贴紧中国社会的实际,改变单纯在“书斋”里研究理论、建立体系的现象;建立以现代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广泛的调研和信息网络,准确把握所确定的方向的基本动态和趋势,改变单纯性质研究缺乏数量判断的研究方式;探索“旋转门”制度,使更多的理论研究人员能够在中国发展实事、实地的体验中实现理论发展和创新,切实增强理论研究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提升学术成果上的集聚特色。切实改变学术成果只纯粹是论文或专著的现象,突出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有重要意义的成果的肯定和褒扬,把学术成果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和环节中,形成有利于、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咨询报告、政策建议、发展规划等学术成果的集聚特色,真正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作用力和影响力。

  凝聚学术过程的集成动力。建立实质性协同的组织管理机构,结合协同创新体内各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切实地选择协同创新的路径、模式与类型。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积极吸纳地方、企业、社区及国内外各方面的支持与投入,协同一体,分工推进。要制定整体实施路线,明晰各方职责,确定具体分工,建立协同创新的新平台。要结合协同创新目标与任务的要求,系统设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员聘用与考评方式,建立有组织创新、协同管理、资源整合与成果共享等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协同创新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长效机制,力求在理论上、方法上、学科体系上有所前进、有所拓展、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