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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11工程”三期获国家中央专项资金奖励

2012-12-27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正式通过国家验收,按照“客观公正、围绕核心;分类奖励、统筹兼顾;按校奖励、适度支持”的原则,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综合排名靠前、且具有一定数量特别优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在本学科所属一级领域排名前10%)的高校给予奖励,中国人民大学名列其中,获得136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

根据211部协办《关于反馈“211工程”三期国家验收结果的通知》的反馈结果,人民大学8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所有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综合得分均在85分以上。其中,在“经济”一级领域排名中,“中国特色经济学体系建设”建设项目在全国排名第一,“财政金融政策与管理”排名第二,“现代统计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排名第五;在“人文社会科学”一级领域排名中,“哲学理论创新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在全国排名第三,“新世纪媒介融合与国家公共传播教学科研创新平台”排名第七;在“政法”一级领域排名中,人民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创新平台”在全国排名第三,“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学:学科基础和中国实践”排名第五,“全球化时代中国对外战略与政治发展道路”排名第八;在“管理”一级领域排名中,“中国产业变革与管理创新”建设项目在全国排名第九。

按照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211工程”三期奖励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人民大学“211工程”三期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和孵化新兴交叉学科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支撑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高水平实验室建设。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力争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带动,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8—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211工程”三期建设。2012年初,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启动了“211工程”三期建设验收工作,在学校自行组织校内验收基础上,三部委采取网络验收、抽查验收、委托社会独立机构验收等形式,各有侧重地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国家验收,并决定根据验收结果对在“211工程”三期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高校给予奖励。据悉,“211工程”三期共安排奖励资金38323万元,其中:财政部安排13095万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25228万元,共奖励28所高校。


(编辑: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