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召开全体会议,宣布王轶同志职务任免决定
2013-05-22
(2013.5.22 发展规划处)
2013年5月22日上午,我处在第六会议室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王轶同志职务任免通知。学校常务副校长冯惠玲、党委组织部部长高德步出席,我处副处长李红宇、赵玉麟及处内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常务副校长冯惠玲主持。
高德步部长首先宣布了学校党委关于王轶同志的任免决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王轶同志为发展规划处处长兼“211工程”办公室副主任、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其后,冯惠玲常务副校长代表学校发表讲话。冯校长在讲话中提到,王轶同志是一位优秀的青年学者,并在担任法学院副院长期间参与学院管理工作,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与赞誉。冯校长指出,王轶同志来到发展规划处工作,面临身份和工作内容的诸多转变,希望全体同志支持新处长的工作,帮助他尽快熟悉和投入工作。冯校长强调,发展规划处各项工作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等特点,希望处内工作人员在新处长的带领下,以更严谨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心态和高远的目光为学校发展规划各项工作做出贡献。
随后,王轶处长发表讲话,他首先向学校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表示感谢。王轶处长指出,发展规划处承担着在发展规划层面上如何比较好地整合校内资源,同时利用好校外资源,推动学校不断迈向新台阶的重任。王轶处长表示,自己非常高兴来到规划处工作,希望能与大家一同分享工作的智慧,体会成长的快乐,并相信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够做出新的成绩和更大的贡献。
最后,发展规划处主要负责人先后发言,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学校党委的决定,会全力配合好王轶处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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