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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工作总结和2015年绩效报告的通知

2016-01-08

各项目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请各单位提交2015年度工作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和分项目提交20112015年度项目绩效报告。学校将于2016111日上午在明德主楼一会议室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该议题进行讨论,请贵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参加,并于会前形成初稿,以便于会上就本单位工作总结情况和绩效情况等进行简要介绍。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十二五”时期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对“十二五”时期实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和“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相关工作建议等。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全面,数据详实、突出特色;反映问题真实客观,提出建议针对性强。

二、提交2015年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对2015年度实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以及相关工作建议等。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全面,数据详实、突出特色;反映问题真实客观,提出建议针对性强。

三、分项目提交2011年和2015年项目绩效报告

请各单位根据附件列表对2011年和2015年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分项目形成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支出绩效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1,特别加强对项目建设成效的详细介绍。

请各项目单位于113号上午11:30前提交上述三份材料至ruc211@ruc.edu.cn,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提交至专项办(明德主楼1119房间)。

联系电话: 82509665

发展规划处

201618




点击下载:2-附件1:绩效报告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