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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06-16

各项目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369号)》的要求,各单位需做好2017-2019年项目申报工作,并迎接教育部对2017年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对2015年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一、补充2017年和2019年项目申报材料

根据教育部最新要求,请补充完善以下材料:

1、    未提交申报书的2017年项目,请补充提交附件2《高校项目申报书》。

2、    所有项目均需填写本邮件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2018年项目申报

各项目单位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及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的实际需求,申报2018年项目。2018年项目允许在去年“2016-2018年已申报项目库”的基础上进行跨年调整及补充。所有申报2018年项目均需填写附件2《高校项目申报书》和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提交2017-2019年项目排序表

各项目单位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做好项目中期规划并严格落实,把握好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统筹规划、有序衔接、协同推进、避免重复。请各单位根据轻重缓急和重点支持方向做好排序工作,提交附件1《项目排序表(2017-2019)》。该文件包括2017年排序表、2018年排序表、2019年排序表等三张表,请依次填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保证预算合理,并请各单位做好2017年项目评审及2015年项目执行检查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于2016年6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明德主楼11层1119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ruc211@ruc.edu.cn )。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2509665

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点击下载:附件1:项目排序表(2017-2019).xls

点击下载:附件2:高校项目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附件3:绩效目标申报表.xls